释义 |
法律客观: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关于公布2013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815元,同比增长14.3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786元,同比增长1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