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者能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品声誉吗? |
释义 |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一、损害商业名誉罪构成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权、商品声誉权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具有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目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泄愤、排挤竞争对手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