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不管小孩可以告遗弃吗? |
释义 |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具体来讲,情节恶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一、离婚后不抚养子女是否构成遗弃罪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是否构成遗弃罪根据情况而定。根据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对老年人、年幼、生病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承担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恶劣行为。构成遗弃罪的,依法处罚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遗弃必须达到恶劣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情节恶劣,是指被害人因遗弃而严重受伤、死亡;被害人因遗弃而无法生活,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被害人因遗弃被迫自杀;行为人多次受过教育,拒绝改正,使被害人生活陷入危险境地;遗弃手段非常恶劣。因此,离婚后不抚养子女,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二、怎么才算遗弃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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