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产婚后怎么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揭房产婚后过户的方式如下: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一、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2、房产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产权明确; 3、房产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包括: 1、要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及性质; 2、房产如果有贷款或抵押,要确保解押; 3、要明确约定房屋的相应附属物的归属; 4、要注意户口问题的特殊处理; 5、要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6、要注意房屋及相关设施是否欠费。 总之,按揭房产婚后过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注意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要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及性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 (三)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 (四)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材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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