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哈尔滨月最低工资标准:1、哈尔滨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为1160元/月;2、呼兰区、阿城区为1050元/月;3、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为900元/月;4、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为85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哈尔滨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为11元/小时;2、呼兰区、阿城区为9.0元/小时;3、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为8.5元/小时;4、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为8.0元/小时。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