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事业单位能给予工作补偿吗? |
释义 | 被辞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权获得辞退费,而自愿辞职的人员则没有补偿。根据人事部的规定,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最高可达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然而,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放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以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补偿,被事业单位辞退有补偿。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离职时事业单位如何处理工作补偿? 离职时,事业单位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工作补偿。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单位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工作补偿可能包括工龄工资、年终奖金、未休年休假的经济补偿、社保和公积金的结算等。此外,一些单位还可能提供额外的离职补偿金或就业帮扶政策。员工应及时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离职政策和程序,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建议在离职前与单位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结语 合理维护员工权益,是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重要原则。根据人事部的通知,被辞退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辞退费作为补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而定。此外,对于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放辞退费,但被辞退人员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离职时,建议员工与单位沟通并了解具体的离职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维护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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