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纳税人名称即公司名称; 2、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究竟是谁,一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 3.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的名称,如果纳税人是单位,纳税人名称就是单位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如果纳税人是个人,纳税人名称就是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纳税人也称为“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等权利。通过赋予纳税人纳税主体的地位,有助于明确纳税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