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 |
释义 | 就业协议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和适用法律关系等方面。就业协议是由毕业生与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而劳务合同是由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基本情况、约定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同类型。 法律分析 就业协议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包括签订的主体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适用法律关系不同等,劳务协议是由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而就业协议是由毕业生与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结语 就业协议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和适用法律关系等方面。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签订,而就业协议则是由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约定的工作地点、岗位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未及时订立,劳动报酬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若无集体合同规定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同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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