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是指在农村基层层级中,涉及到农村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的较小的、相对独立的、基层的、简单的行政权力和事务管理权力,通常由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村社区委员会等组织负责行使,包括村务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文化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