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单应载明的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限;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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