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打了孕妇一巴掌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两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是属于家庭范畴的话,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孕妇也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两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