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二、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不得用于抵销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销。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负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2、相互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销可能会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所以,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就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债权债务的抵销有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负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2、相互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销可能会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所以,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就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哪些 债权债务抵销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可见互负债权债务的话是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问: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债务抵销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条件: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条件是哪些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如下: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