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如果没有立遗嘱说明,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如果当事人并没有立遗嘱,在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去世者的孩子们就是法律上的排在第一位的继承人,这这情况也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予以保障的,不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的个人许可同意,就能够对当事人的遗产予以协商,以及分割划分,分配给他的继承人。而且加入在商量继承财产予以怎么分割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的话,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父母的死亡证明还有协商好的遗产分割协议等来予以证明,并且需要前往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时所要带起相关的手续,这样子才是完成对当事人的房产分割,这种分割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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