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借、没有及时收回的,盗用公章后果由单位来承担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合同,单位不承担责任。 发现公司印章被盗,应当及时作如下处理: ①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尽快报送立案 ②报警以后,如公安拒绝刑事立案,一定要求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且自行详细记录被盗过程 ③报警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交易方并登报公示,说明印章被盗情况并声明作废 ④重新刻制公章并提交备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第二款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