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
释义 |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法有: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