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专家鉴定 |
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1、封存病历。 2、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3、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一式3份),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提出书面申请。 4、市医学会审核材料后作出受理鉴定的通知,并通知医患双方提供鉴定需要用有关材料,通知交纳鉴定费2500元。通知医患双方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组成员,安排时间后寄材料给鉴定专家组成员并通知专家、医患双方参加鉴定会。 5、鉴定会后鉴定书寄给委托单位、委托人。 一、医疗责任纠纷可以找谁解决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司法鉴定听证会材料如何准备 1、鉴定人的组成:至少有2名以上有资质的鉴定人参与,其中一名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鉴定抽取专家:由主鉴定人阅卷并决定受理之后,通知医患双方书面提交陈述意见,提前5-7天根据鉴定涉及的内容学科,邀请3名以上专家参与听证【复杂疑难、争议及影响较大的可邀请主审法官旁听,适当增加专家人数】; 3、材料送阅:提前3-5天,给确定能参加的专家,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将鉴定材料送专家阅读。 4、参与听证会各方:委托人(主审法官)、医患双方和其他参与人等参加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医患各方当事人不超过3人。 5、会前书面通知:举行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应当5-7日前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应当通过委托人告知或直接告知双方当事人。 6、弃权:一方当事人放弃或拒绝参加听证会的,鉴定机构可以协商委托人是否召开听证会或终止鉴定。双方当事人拒绝参加听证会的,鉴定机构应当终止其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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