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是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经办人处办理。经办人将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然后携带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衍生问题: 如何查询生育津贴? 一,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二,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三,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