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一、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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