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先标低一点,等结果出来了在标高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标的”不要太高,而是“标的额不要太高: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标的”和“标的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诉讼标的是原被告之间争议的的对象,而标的数额才是标的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