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租赁提取终止后再申请 |
释义 | 可以的,只要具备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申请住房公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就可以。 一、公积金贷款提取成功后要提什么条件和手续 公积金贷款提取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须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七)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吗 个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的债务; 3、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取 对于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取,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离休、退休等条件的,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八条第(四),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建造、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租赁多套住房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八)项规定,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第十二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翻建,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单位应当进行初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一)离休、(三)项;(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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