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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契税退税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政府在土地出让中是一个特殊的民商事主体,这也决定了徒弟出让契税的特殊性。房地产商在与土地局签了国有徒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是要缴纳一大笔契税的;不过,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并没能够办到土地权证。一、土地出让契税,在没有办理土地权证且没有开发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于行为人尚未取得土地权属或已取得土地权属的物权行为被自始判定无效的,则不负有契税纳税义务。按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要区分合同效力和登记的效力,土地权属转移登记是物权变更的要件,当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权属转移登记自始有效时,契税征收才有意义。二、若出现了产权转移无效的情况,可以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三、在申报土地出让契税时多缴了的,可以退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土地出让以合同形式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表现为国家与用地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意,因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土地出让合同除国家意志优越于民商事主体意志之外,出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具有一定对等性。判定已缴的土地出让契税是否退还,应认定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权属转移登记是否自始有效。
    

法律客观: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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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9: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