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社保有生育险吗 |
释义 |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社保不包括生育保险。也不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所以准确的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生育保险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领取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到退休延缴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按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费费率一致,为10.5%(含生育保险费0.5%),自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次月起,按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征收。 符合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间为准,下同),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2022年7月1日之前生育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享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待遇标准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一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享受。 我市还统一了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缴费未在参保地连续满6个月的,待其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 儿童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并按规定落实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的政策,医保部门完善了学龄前参保儿童医保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儿童医疗保障水平。 此外,还扩大了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将癫痫、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其在门诊治疗特殊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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