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解析:
 微博微信聊天暧昧法律上算出轨证据,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以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
 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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