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调查时间: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时期或时点)。如是时期现象,就要明确规定资料所反映的调查对象从何年月日至何年月日止的资料。如调查的是时点现象,就要规定统一的标准时间。 2、调查期限:进行调查工作的时间,包括搜集资料和报送资料的整个工作所需要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