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钦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钦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流程怎么走 1.申办人提交申请材料;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形式审查、受理和拟办(3个工作日); 3.审批承办人审查、审核(3个工作日); 4.首席代表给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 5.制证(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6.取件告知(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二、钦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受理条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条规定,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钦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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