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都区最新落户政策 |
释义 | 购房入户: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学历入户: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毕业入户: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新都区落户的流程是?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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