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拒付培训费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可以拒付培训费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的培训费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其他。 一、试用期内辞职是否需要赔违约金 试用期内辞职不需要赔违约金。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理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试用期的离职违约金。 依照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我国法律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务合同的违约金是怎么算的呢 劳务合同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要赔偿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的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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