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打钢钉医保报销吗 |
释义 | 可以的 一、骨折采用了钢钉是在医保范围的,目前骨折手术采用的钢钉、钢板、髓内钉、克氏针以及脊柱骨折使用的椎弓根钉,都属于一种内置物的耗材。具体还需要根据骨折的原因来做决定,如果是由于外伤所引起的骨折,症状还特别严重,在进行钢钉内固定以后,就在医保的范围之内。出现骨折以后会使局部出现疼痛,有部分患者还会出现骨骼错位或者是骨碎。 二、目前在国家医保目录中,内置物的耗材大多属于报销的范围,报销的比例根据不同的地区略有区别,在有的地区内置物耗材报销比例可能高达65%左右,有的地区在50%左右,依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缴纳医保比例的多少而决定。对于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医保报销比例也略有不同,对于进口的钢钉报销比例更低,而国产材料钢板、钢钉、髓内钉等报销比例更高。 三、骨折报销价格 要根据手术的级别和手术的部位来决定。如选择在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通常需要支付10000元的手术费,费用报销比例为80%-90%。8000-9000元左右可以报销。如选择在地市级医院做手术,手术费用一般是20000元,报销比例是50-60元左右,报销金额约10000-12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不得以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由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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