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
释义 |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讨薪途径。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但不包括加班费和非常规性奖金等。违反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讨薪途径包括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个人工作可通过法院起诉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的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支付。 法律分析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根据劳动者月工资应得收入确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报酬,但是一般不包括加班费以及非常规性奖金、津补贴、福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不发工资如何讨工资 1、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综上所述,工资是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是劳动者价值的体现,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劳动的认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合同内容,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结语 总结:工资是劳动者获得的报酬,是劳动价值的体现,用人单位应按时发放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根据月工资应得收入确定,不包括加班费等非常规性报酬。如果遇到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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