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 2、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3、信托财产独立于同一受托人不同委托人的财产; 4、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财产; 5、信托财产本身的损益是独立的。正是因为家庭信托具有上述特点,才能在债务与财产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信托财产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二十九条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