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个人情况不明确;2、租赁合同中没有关于设施和维修的明确协议;3、承租人提前退房或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4、在房屋转租及相关事宜上,没有相关协议;5、不清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