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马路上放施工东西犯法吗 |
释义 | 犯法估计达不到,但是违规是肯定的了,绝大部分城市制订“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都会对施工占道的问题进行规范,不允许随意占用公共道路。如果施工确实需要临时占用道路,需按程序提交申请取得主管部门许可。下面给个江苏省的管理规定供你参考: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关于加强城市占道施工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公交[2011]205号),我市办理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管理手续,须知如下: 1、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占道施工交通管理手续。 2、根据占道施工的不同类型、规模大小,结合道路产权或路政管理单位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立项及施工的相关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地点地理位置图、施工组织设计,挖掘道路的还需提供施工横剖面示意图、纵剖面示意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4)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由道路施工业主委托具有交通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其内容包括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和《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施工现场交通组织材料和图纸,并加盖担浮曹簧丨毫查桐肠昆建设单位公章; (5)交通影响大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现场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包括协管员数量、警示标志牌等安全防护设施数量、每天现场安全负责人值班表及联系方式,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6)交通安全保证书; (7)其他需要审批的材料。 4、对工程施工准备不足或者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在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上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非建设性占用车行道的或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形,不予批准占用、挖掘道路。 5、对因发生水、气地下管道泄漏等突发事件需要挖掘道路抢修施救、事先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口头同意,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6、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有序。按照城市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在施工作业区设置围栏,围挡前方设置发光诱导标志,悬挂警示灯,路面恢复使用前不得拆除。建有临时施工便道的,做好维护管养工作。机动车辆现场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周边设置疏导警示标志,按照相关规定行车、装卸。 7、项目须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开工,涉及移动、拆除、设置临时交通标志、信号灯、标线及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的,由交管局实施。 8、施工结束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会同道路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通行。 9、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依法予以处罚。致使正常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施工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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