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判断主从合同的存在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合同、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的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二、了解一下如何确定主从合同的法律效力 从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主合同有效。有效的主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