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青岛办身份证要几天 |
释义 | 外地人在青岛办理身份证时,青岛身份证异地办理时限为山东省内需要45天,山东省外需要60天。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规定60日内取证,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具体以回执单标注的时间为准。 外地人在青岛办理身份证的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异地受理: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身份证的时限: 省内异地身份证自取的领取时间为20个工作日,邮寄的领取时间为15个工作日内。 省外异地身份证自取的领取时间为20个工作日,暂不开放邮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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