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河南车船税收费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2023年河南车船税收费标准 《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确定,在河南省内实施河南车船税新标准。《办法》还明确,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车主也可以直接到地税局自行申报纳税。具体标准如下: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全国的浮动幅度为60元-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全国为300元-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20元(全国为360元-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720元(全国在660元-1200元浮动);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1500元(全国为1200元-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0元(全国为2400元-3600元); 4.0升以上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500元(全国为3600元-5400元)。 二、相关规定 第六条下列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一)《车船税法》第三条所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二)《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车船,自《车船税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三)城市、城际、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车船税; (四)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当年免征车船税; (五)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减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车船税管理规程》 第七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向纳税人开具含有车船信息的完税凭证。 第八条税务机关按第七条征收车船税的,应当严格依据车船登记地确定征管范围。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据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确定征管范围。车船登记地或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以外的车船税,税务机关不应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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