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如果被保险人有较为严重的疾病史,可能会被加价或拒保。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隐瞒病史,且符合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发生重疾情况时,保险公司不应该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条规定:“保险活动应当遵循公平互惠、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 2.《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化条款。保险人不得要求被保险人对标准化条款进行修改。” 3.《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事实情况应当如实告知。” 4.《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对承保风险的评估发生重大偏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如实告知病史,且符合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公司不应拒赔。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充分评估风险,保险公司则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