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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多年是否有居住权呀
释义
    居住多年,通过以下形式取得了居住权的,享有有居住权:签订相应的合同后获得;依照法律取得,比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获得;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一、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有哪些
    居住权是建立在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上的,有了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产生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二、居住权一般有哪些特征
    居住权有以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合法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户主是否享有居住权?
    户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权利。但是,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享有的权利,因此是否具有居住权与户主的身份没有直接关联。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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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