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生效要件是指要适某一法律关系生效必须具备某些条件。比如签订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有效。就是指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才能有效。签字或者盖章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对抗要件,就是某一法律关系必须具体一定条件才能对抗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2、意义不同。 生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生效要件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使合同发生了法律效力,能够使当事人达到其所期望的效果,而且在于它与一系列的合同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 对抗要件是指具有对抗要件的意义,是指法律对意思表示形式的这种限制性规定,其意义仅在于使当事人依该行为取得的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使不符合这种限制性规定,不仅该行为可以有效成立,其所设定的权利也可以有效成立。只是在有善意第三人在该权利标的上主张相同内容的权利时,当事人的权利则不具有对抗该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