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两卡犯罪具体指: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两卡犯罪的含义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两卡犯罪属于电信犯罪,涉及面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均采取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被收售者用来从事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还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两卡”违法犯罪的危害: 一是危害极大。“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 二是难以追查。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络赌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的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