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汉代实行“以孝治天下”。在实践中,汉代政府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社会政策,以“孝”作为官吏选拔的途径与评价标准之一;用社会政策和制度培育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以礼入法”,对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对孝的行为进行硬约束。汉代的措施给我们当今培养敬老爱老的风尚提供了有益借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