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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医疗事故却无任何证据怎么办?
释义
    出医疗事故却无任何证据可以协商或者是诉讼。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
    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
    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一、医疗事故罪的危害行为有哪些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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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9: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