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是否需要主动离职能? |
释义 | 劳动仲裁可由主动离职的员工申请,申请需满足条件: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属于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提供完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在争议发生后60天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合同履行争议、解雇和辞职争议、工资、保险、福利等争议。离职前存在无法调解的矛盾时,法律不要求存在劳动关系为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但员工应收集有利证据,部分劳动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主动离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是如下: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假如在离职之前就跟公司有一些无法调解的矛盾,那么,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条件。但是,员工应该在离职之前适当的收集一些有利于自己仲裁诉求的证据,不过,部分劳动争议其实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 结语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您可以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包括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以及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履行、解除、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离职前如有矛盾,您可以适当收集有利于自己仲裁诉求的证据,但部分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