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定”与“订”有何区别?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定金的性质,只交付了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请求将不被法院支持,因此可以退还。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反,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他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全款退回,除非没有违约行为,定金才不能退还。 法律分析 订金:是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是可以退的。 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全款退回,没有违约是不能退的。 拓展延伸 合同中的“定”与“订”:解析两者的异同 在合同中,“定”与“订”虽然在字形上相似,但在含义和用法上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定”一词常用于表示确定、规定、确认等含义,指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条件或约定。而“订”则通常用于表示签订、订立合同的行为,即双方达成协议并正式签署合同文件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定”关注合同内容的具体规定,而“订”则强调合同的签署和订立过程。这两个词在合同中的使用上需根据具体语境和意图进行区分。总而言之,理解和正确运用“定”与“订”有助于准确阐释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虽然在字形上相似,但在含义和用法上存在明显区别。定金是当事人交付的一种保证金,若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而订金则是在签订合同时交付的一种预付款,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全款退回,除非没有违约行为,否则不能退还。因此,在合同中正确理解和运用定与订有助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定金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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