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当电卡丢失或损坏,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智能电表客户用电登记表》到所在地的国网电力公司具有售电业务的营业窗口办理补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 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