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恢复耕地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土地恢复原状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履行“责令退还土地”处罚时,应当消除违法占用土地的状态,恢复权利人使用土地的条件;国土部门应在当事人执行到位后提请权利人出具接收土地的书面证明材料,方可结案。当事人虽未自行履行“责令退还土地”,但财政或国资部门已出具接收地上罚没物相关材料的,可认为“责令退还土地”已执行到位,并可结案。 恢复耕地的政策: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该基本农田弃耕前三年平均产值一至二倍收取荒芜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同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 恢复耕地的意义有哪些? 1.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 2.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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