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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内容是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期限。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十五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第五十六条 【处罚决定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七条 【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证送达或者其他方式。
    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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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1: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