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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人为小三买房,能否要求归还?
释义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赠与给第三者属于无效行为,除非第三者是善意取得。通常情况下,婚姻外的第三者所得房屋不会通过支付同等对价获得所有权。
    法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者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作出处理,除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该赠与行为无效。而一般情况下,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一般不会是通过支付同等对价取得的房屋所有权。
    拓展延伸
    婚外情中男人为情人买房,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在婚外情中,男人为情人买房是否有权要求返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和道德因素。根据法律角度,购房合同的效力与双方的意图和行为一致性有关。如果男人购房时没有明确约定要求情人返还,法律上难以支持其要求。然而,道德上,男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尽量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如果男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主动返还房产给原配或进行合理补偿,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道德。总之,法律和道德应该相辅相成,男人应该审慎考虑自身行为的后果,并做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决策。
    结语
    在婚外情中,男人为情人买房是否有权要求返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和道德因素。根据法律角度,购房合同的效力与双方的意图和行为一致性有关。如果男人购房时没有明确约定要求情人返还,法律上难以支持其要求。然而,道德上,男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尽量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如果男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主动返还房产给原配或进行合理补偿,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道德。总之,法律和道德应该相辅相成,男人应该审慎考虑自身行为的后果,并做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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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2: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