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贷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苏州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有两种情况,情况不同结果不同。 情况一:公积金缴在苏州的 要在苏州大市以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要先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如果该地支持异地贷款,就可以凭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再去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按当地政策办理贷款。 情况二: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 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的,不能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另外对于个人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大多数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有要求的,这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否成功至关重要。有些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贷款额度=借款人(或者夫妻两人)公积金缴存余额x一定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来计算的。由此计算方式可以看出,缴存时间系数越大,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能拿到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越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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