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
释义
    1、申请人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进行审查。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3、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20: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