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算不算体制内 |
释义 | 医护人员不是体制内,不属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是公务员,属于国家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管是地方工作的公务员,或者在地区工作的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的工作性质,而且工资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属于事业编制,和国家公职人员有着本质的区别。医护人员属于医院职工,列入事业编制,不在公职人员范围之内。 医院护士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选拔考试考上的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另一种是内部招聘属于合同工。 护士享有的权利 一、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二、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四、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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